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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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先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出台
  备受社会高度关注的无责任事故机动车如何赔偿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国务院近日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赔偿原则上,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保持了高度一致,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也不区分是人身还是财产,保险公司均应该按照《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这个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司机无责任保险不免赔
    目前实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的。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强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保险公司必须垫付抢救费用
    条例规定,考虑到道路交通事故往往具有突发性,为了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并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无责任强制险不得上路行驶
    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如果不投保就上路行驶会受到何种处罚?根据条例第39条规定,将由交警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责任强制险只保事故受害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的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保障内容包括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内容包括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据新华社